勞務派遣基本條件 1. 遵守國家憲法,現實表現較好,無不良社會記錄; 2. 身體健康,有一定的勞動技能,能勝任本職工作; 3. 自願接受勞務派遣。 勞務派遣基本權利 1. 依法受到勞動安全、衛生保護的權利; 2. 依法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; 3.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; 4. 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各項權利。 勞務派遣基本義務 1. 自覺遵守用人單位各項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; 2. 服從用人單位的日常管理; 3. 完成用人單位指定的各項工作任務; 4. 參加用人單位的各項勞動競賽,勇於創新,為用人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.